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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2期)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2024-04-25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调味品、乳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和糕点等19大类食品849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和食用农产品等7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无锡市江阴市渡江吉麦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苏州浒关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黑醋蒜泡菜(W)(餐饮食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江苏明都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局前街第二连锁店销售的标称壕麦(山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糕糕点(绿豆冰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姚旭东超市销售的标称宿迁市洋河镇金粮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国红红瓷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五、徐州市沛县金亿华超市销售的油麦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淮安市涟水翠翠炖锅饭店使用的标称涟水县涟华餐具清洗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毒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南京市玄武区宜买甜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标称南京福宝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鲜香蒜蓉酱,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宿迁市洋河新区美怡购超市销售的粉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盐城市建湖县百惠超市理想城分店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都味餐饮店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连云港润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奇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花生(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无锡市新吴区刘晋吉羊肉馆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扬州江都区蕲楚百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无锡乐焙滋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老蛋糕(烘烤类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苏果超市(句容)有限公司都市晴园平价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徐州市铜山县金桥天城百货连锁加盟店销售的鲜面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常州市宣群副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保定京坛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十七、苏州润维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连云港华龙仓贸易有限公司万达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徐州恒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馓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合格产品信息.xls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TAGS:淀粉 食品安全 制品 薯类 炒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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